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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 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
发布日期:[2020-03-31 10:41] 作者:admin 打印 】 【 关闭

苏科高发〔2020〕7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及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创业孵化机构和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继续保持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6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疫关键期,各创业孵化机构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建立科学有效的排查机制,与所在地的疫情联防联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入驻企业进一步强化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3号)和《关于做好企业复工人员健康筛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孵化场地防控,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督导创业企业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避免发生集聚性疫情,为有序复工复产打好基础。

二、稳步推进创业孵化机构和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创业孵化机构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把帮助创业孵化机构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有序推动企业精准复工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13号)和《关于在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16号)等要求,加强与创业孵化机构的联系,对所在地区的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困难和政策需求,为其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切实为疫情消退后持续推进我省经济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蓄积有生力量。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已纳入科技部火炬统计的创业孵化机构,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chinatorch.gov.cn/fhq),分别于3月17日、24日、31日填报复工复产情况等信息。

三、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及时落地

进一步落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税收减免政策,及时做好新升级创业孵化载体的免税申报入库工作。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创业孵化机构的支持,对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场地、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以及服务费的创业孵化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或补助。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要尽快细化落实到位,确保创业孵化机构和创业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各创业孵化机构要帮助在孵企业用好“苏政50条”等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及时协助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贷款、职工社保等政策,帮助其更好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苏科贷”申请等政策服务。

四、推动创业孵化服务升级和新业态培育

鼓励支持创业孵化机构推出疫情期间针对企业融资、供应链物流、防疫物资配套、员工返岗等方面的专项服务;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式,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创业辅导、项目路演、导师分享、资源对接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创业孵化机构把握疫情防控需求,发挥科技创业企业研发快、转型快、成长快的特点和优势,主动在新型检测试剂、智能医疗和检测设备、互联网教育、远程办公等领域,发掘优秀创业项目,为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研发合作、市场开拓、供应链对接等服务,催生相关新产品新企业,培育新业态新产业。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业孵化机构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监督并指导创业孵化机构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自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风险防控,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创业孵化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对载体内消防、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存放库(室)、电力设施、安保设施、车辆行驶、防汛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加强仪器设施的检测和巡检,全面落实建档管控、日常台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标准化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主动作为强化服务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简化办事流程,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创业孵化机构,在资质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中给予倾斜支持;要按照《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51号)要求,为创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苏科贷”申请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省科技厅将继续完善网上信息服务,推动创业孵化机构的统计监测、绩效评价等工作实现网上办理。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部署,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年报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15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江苏省科技厅)